首创环保: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12 21:05:5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薪酬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

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指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后续以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薪酬具体情况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建立了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

设和执行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完备。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

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

《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

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的制

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充分维护了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作为股东代其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开具保函,既履行了对合作方的承诺,保证了子公司的业务正常开展,又降低

了财务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公

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根据公司业务进展需求,在 12 个月内为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保函,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孟焰、车丕照、刘俏、徐祖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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